索引号: | QC-CGJ-2019-00002 | 发布机构: | 城管局 |
生效日期: | 2019-09-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城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庆城县城管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协调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用照明设施、市场管理等工作,督促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相关工作情况;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商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4)制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工作规划;
(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庆城县城市环境管理局(庆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两室五队”(机关办公室、督查室、市容队、环卫队、夜班队、两违队)。共有编制4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42人;财政供养总人数88人,其中参公编制人员42人,事业人员41人,退休人员5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007.41万元,支出总计1,007.41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69.17万元、增长-31.77%,支出增加-469.17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政府账务调整。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07.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7.41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00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1.72万元,占69.66%;项目支出305.69万元,占30.34%;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07.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9.17万元,增长-31.77%。主要原因是政府账务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26万元,增长27.01%。、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07.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9.17万元,增长-31.77%。主要原因是政府账务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26万元,增长27.01%。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08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两违管理队人员调入.;城乡社区支出990.33万元,占9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8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域无垃圾行动的实施,全县垃圾拉运处理工作由我局实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1.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3.48万元,较上年增加163.82万元,主要原因是两违队的成立,人员调入导致预算经费增加。公用经费138.24万元,较上年增加108.48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卫车辆燃油费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环卫车辆燃油费等。
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50万元,全部用于支付乡镇垃圾拉运车辆购置费用。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出国(境)相关业务。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环卫车辆燃油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108.48万元,增长364.46%,主要原因是将环卫车辆燃油费用列入运行费用中。(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全部为垃圾拉运处理特种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7.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3.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环卫拉运车辆及垃圾斗和城市管理基础设施购置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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