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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文体广电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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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1/2024-0002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10-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共文化服务

庆城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第二轮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掌握庆城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做到“应保尽保”,庆城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办公室决定再次面向全社会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望社会各界踊跃提供相关线索信息。

、征集范围

庆城县境内所有地上、地下、水下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二、征集内容

文物是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古代遗址:主要是指古代人类的居住地和生产活动的场所以及在对自然环境改造利用后遗留下来的痕迹

2. 古墓葬:主要是指埋葬古代人类形成的区域性场所,分帝王陵寝、名人或贵族墓、普通墓葬、其他墓葬。

3. 古建筑主要是指古代建造的主体尚存的建筑,例如老房子、寺庙、影壁牌坊、桥梁等。  

4. 石窟寺及石刻:主要是指佛教或其他宗教信仰者在山崖中开凿的洞窟,雕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人物、动物或图案,分石窟寺、摩崖石刻、碑刻、石雕、岩画等。

5.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主要是指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例如会议旧址、烈士墓、纪念碑、革命人物旧宅、老供销社、老泄洪闸及引水闸、渡槽、桥梁等。  

6、其他主要是指文化景观,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古生物化石地点,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等。 

7、相关行业已公布的历史建筑、红色资源、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水利遗产等名录。

线索征集要求

线索提供者应保证所提供的线索信息准确性和可靠性尽可能详细地描述名称、年代、详细地址等信息。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630日止。

五、征集方式

(一)填写《庆城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附件)后发送邮箱至发送邮件2428260078@qq.com

(二)电话提交:0934—3196062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上方式提供线索!

附件:

庆城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新发现文物线索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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