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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文体广电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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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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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城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文化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标准,研究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

博物政策措施,加强全县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博物事业和文化体育产业、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

全县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博物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和体育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协调全县文化体

育旅游博览活动和相关节会活动,组织全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全县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推

广,制定庆城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庆城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和电视剧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

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

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

建设。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和名录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

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及对外交流活动,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组织全县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庆城文化走出去。指导和管理民间体育外事交流活动,协调开展国际和地区间体育合作与交流。

  (九)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全县体育竞赛工作的综合平衡,指导全县体育训练、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审定运动成绩、教练员和运动员技术等级。对体育经营活动进行行业审批,负责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十)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一)对全县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县电视剧行业发展,

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二)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安全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及体育场馆、体育彩票发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等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城文化、文物、出版、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四)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审核、申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中报市级、省级、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负责管理、指导全县文物考古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大文物考古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方案、规划的审核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方案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区城内国家、省、市、县重大项目建设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县文物学术和科研工作。

  (十五)负责县内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纪念馆的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对社会文物进行宏观管理。履行全县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县内文物违法案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县内文物犯罪案件。组织协调博物馆馆际问协作交流。

  (十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行使本部门权责范围内的行政权力,承担相应的政务服务职能。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长 文京彩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单位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建、纪检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劳动工资、政府采购等工作。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机关项目管理工作。承担项目审核、报批及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文体广电艺术股。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负责各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全县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实施、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指导开展、各级体育竞赛的组织参加和体育公共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性的体育社团(协会)的资格审查及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和业务、全县广播电视有线、无线等传输覆盖和业务的监管工作;拟定全县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负责全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

  (三)文物非遗股。负责全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并组织实施。

  (四)产业发展股。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文化旅游博览活动和重大节会涉及文化旅游活动的计划和方案。指导、促进全县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促进全县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五)旅游管理股。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景区、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推进全县旅游基础和公共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文化、旅游活动和重大节会的策划,组织有关文化和旅游博览活动的布展参展,负责文化旅游新闻、县内重点旅游区城、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策划、宣传推广,负责全县旅游形象宣传,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产品创新、研发和推广。


庆城县庆城镇凤南社区南大街51号(原庆城县人民医院旧址)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0934-3222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