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6-14 | 发布机构: | 文广局 |
生效日期: | 2016-06-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5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及互联网商务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承担“扫黄打非”、净化社会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有关工作任务。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5年,决算总收入540017.86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40017.86元,占总收入的100%。年初结转757.26元,占总收入的0.14%。
2015年,决算总支出540775.12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540775.12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分类:人员经费支出485225.00元,占总支出的89.7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5550.12元,占总支出的10.27%;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2015年年末结余0元。
(二)“三公”经费
2015年庆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7296.48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15元,用于威海对口检查工作支出。交通费6281.48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过路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2014年没有出国人员,未产生招待费、交通费7074.83元。
庆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01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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