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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文体广电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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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6-4 发布机构: 文广局
生效日期: 2016-06-1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庆城县文化广播影视局2015年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1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广播影视、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路线、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文化、广播影视、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及规   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广播影视旅游业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全县广播影视旅游宣传、创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2.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旅游事业,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
  3.推进文化出版、广播影视旅游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公共文化、广播影视业生产,指导、监管全县重点文化出版、广播影视基础设施建设。
  4.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监管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指导、监管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
  5.拟定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动漫和网络游戏、文化出版、广播影视相关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
  6.承担全县文化社会事业管理职责,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7.研究起草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全县文物资源调查,审核申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
  8.监管全县出版活动,对内部书刊的准印、发行工作进行审批、监督、指导,查处县内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违规出版活动。
  9.负责印刷监管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的行政案件,打击盗版活动。
  10.管理全县文化娱乐市场、网络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印刷市场、音像制品市场、图书报刊市场、软件市场、电子出版物市场、美术品市场和演出市场。
  11.负责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12.负责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
  13.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指导、申报旅游建设项目。
  14.负责全县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组织旅游业宣传和促销,指导全县旅游产品开发。
  15.承担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庆城县文化广播影视局部门决算包括:庆城县文化广播影视局本级决算。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1.2015年,决算总收入21082943.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93366.94元,占84.40%;其他收入2684231.12元,占12.73%。年初结转收入605345.06 元,占2.87%.
  2.2015年,决算总支出15674299.9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8368577.72元,占总支出的 53.39%;项目支出7305722.18元,占总支出的46.61%。 按支出功能分类:人员经费支出6032421.4元,占总支出的38.49%,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36156.32元,占总支出的14.9%。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7305722.18元,占总支出的46.61%。
  3.2015年年末结转5408643.22元。
  (二)“三公”经费
  2015年庆城县文化广播影视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减少9412元,下降11.45 %。
  1.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6576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车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7028元。主要用于省市工作组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支出。
                                                                                           庆城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2016年6月13日庆城县文化广播影视局2015年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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