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3-0001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7-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加强营业性演出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文化演出市场管理,确保安全演出,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营业性文化演出管理备案的通知》要求,凡是举办乡村物资交流大会、农村庙会、大型商品展销会、培训机构汇报演出、节庆文艺晚会等营业性演出,都要求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办理相关备案手续,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监管,督促落实。
特此通知
附:营业性演出备案资料清单
庆城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7月25日
营业性演出备案资料清单
1演出合同;
2.演出剧团(公司)营业执照;
3.演出许可证;
4.演员花名表;
5.节目单;
6.演出场地安全证明(当地派出所开具)。
联系人:乔俏 13809345826(县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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