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2-0000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3-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庆民函〔2022〕14号 | 所属主题: | 政务公告 |
关于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度检查工作的函
庆民函〔2022〕14号
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各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县民政局将对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21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印发《县民政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度检查事项须知》,请各民办非企业单位对照有关要求如实填报年度检查材料并按时报送庆城县民政局。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完成初审工作。
为提高年检工作实效,我局将通过抽查审计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县民政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结合审计结论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核查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具体年检事项须知见附件)。
附件2:庆城县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度工作报告书.docx
庆城县民政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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