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5-0000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3-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务公告 |
关于庆城县社会组织报送2024年度 工作报告的公告
庆城县各社会组织、相关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县将组织开展各类社会组织2024年年检工作(2024年5月31日前登记成立)。各社会组织必须按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3月31日前由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将资料送至县民政局审核,于5月31日前通过“民政一体化服务平台”上传有关资料(网站:https://zwfw.mca.gov.cn/#/index),逾期不报送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列为重点整治对象。
社会组织年检采取书面和实地抽查方式,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进行评定,并在庆城县人民政府官方发布公示结果。(报告书及事项须知下载邮箱:qcxminzhengju@163.com 密码:qcxminzhengju12!
咨询电话:0934-3228809
庆城县民政局
2025年3月10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