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QC-MZJ-2019-00003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0-07-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能 |
庆城县民政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定、规划和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社团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牵头拟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和临时生活救助工作。
(四)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工作。
(五)负责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六)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址:庆城县庆城镇金凤环路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4-3222439
负 责 人:局长 李林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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