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QC-MZJ-2020-00002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0-05-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
庆城县民政局属行政编制单位,编制31人,实有在编人员35人。其中正科级6人,副科级5人,科员及工勤人员24人,退休6人,遗属3人。内设办公室,社会组织、慈善和区划地名、基层政权建设治理股,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股3个股室,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务、纪检监察、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服务及财务等工作。
(二)社会组织、慈善和区划地名、基层政权建设治理股。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全县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审核上报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审核县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
(三)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股。贯彻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政策。承办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稽查和相关信息核查工作。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县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贯彻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定、规划和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社团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牵头拟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和临时生活救助工作。
(四)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工作。
(五)负责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六)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1782949.28 元,其中,本年部门预算收入77430398.99元,上年结转4352550.29元。部门预算总支出81782949.28元,其中,基本支出4094008.99元,项目支出77688940.29元。
基本支出中安排在职、退休人员工资支出3508192.48元,公用经费399496.51元。
项目支出中,政策性配套855000元,,提前下达专项72332890元,社保配套15000元,一次性安排133500元,部门决算结转资金4352550.29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说明
本年无出国出境费,与上年无变化;本年安排公务接待费4363.39元,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4387.5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54%;本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291元,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74% 。
2、会议费
本年安排支出会议费12150元,2019年安排会议费12150元,与上年无变化。
3、培训费
本年安排支出培训费33736.32元,2019年安排培训费31573.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5%。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安排公用经费399496.51元,其中:办公费14175元,印刷费2835元,水费5745.6元,电费9072元,邮电费11340元,办公用房取暖费68541元,物业管理费8100元,差旅费48195元,维修(护)费3150元,会议费12150元,培训费33736.32元,公务接待费4363.39元,福利费56227.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291元,公务交通补贴87000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1575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规定及市、县财政局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继续将本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通过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将进一步加大推进绩效管理力度,继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以形成预算前期有目标审核、预算执行有跟踪评价、预算结束有绩效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机制。
六、政府采购说明
本年计划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16000元,印刷品供应和印刷服务23000元,电器及办公家具12000元,车辆保险及其他费用4000元,共计55000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量5884138.64元,其中,通用设备2007767.34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4.12%;家具、用具796832.3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3.54%;专用设备359568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6.1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719971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6.23%。
八、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职责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出境)支出。主要是住宿费、伙食补助、培训费用、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等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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