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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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策和部署,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统筹协调、指导督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督办检查;
(五)协调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建立相关人才库,并组织日常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配合有关部门健全财务、后勤等管理制度,为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七)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八)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任 沈学锐
巡察办信息中心
0934-3199008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0934-3199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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