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委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 内设机构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1.对县直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对县直机关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3.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县直机关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县直机关党组织选出的班子成员。
4.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5.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6.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7.对党员进行监督,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8.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
9.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0.对县直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县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1.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书记 安建锋
无内设机构。
庆城县庆城镇庆北社区安化路1号(北区统办大楼)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0934-322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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