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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2023年未就业青年见习申报补充公告

来源: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6-05 16:23:3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做好庆城县2023年未就业青年见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原申报时间由2023年4月28日延长至2023年6月23日。

申报地点: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街县委党校院内人社局416室,联系电话:17309341683)

二、申报条件

(一)见习单位

1.全县范围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为就业见习单位:

(1)制度健全,依规管理,依法经营;

(2)能够持续提供有利于提升见习人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合青年见习的岗位;

(3)通过银行卡按月为见习人员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指定专人负责所在单位见习工作,及时报送见习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接受各方面检查监督;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2.见习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纳入:

(1)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单位;

(2)在见习期间,不及时给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单位;

(3)违法经营,财务管理不规范,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单位;

(4)上年度或本年度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行为的单位;

(5)经营管理松散,上年度或本年度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的单位。

(二)见习对象

见习人员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对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三)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具体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确定。

(四)补贴标准

对吸纳见习人员的单位,县人社局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按季度发放补贴至见习单位账户。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按规定提高补贴标准。

三、申报资料

(一)见习单位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自愿向庆城县人社局提出申请。填写《庆城县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庆城县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需求情况汇总表》(附件2)(中国庆城网http://www.chinaqingcheng.gov.cn/自行下载)、同时提交见习单位申请报告(明确单位基本情况、见习岗位名称、专业要求、人员数量、见习待遇等内容)、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二)见习对象

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到县人社局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填写《庆城县青年见习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3)(中国庆城网http://www.chinaqingcheng.gov.cn/自行下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报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及2寸彩色照片两张。    

四、其他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见习单位在申报规定时间内积极申报,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

附件:附件1:庆城县见习单位申报表.doc

   附件2:庆城县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需求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3:庆城县青年见习个人信息登记表.docx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5日

终审:余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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