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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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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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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负责指导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建立全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定额的执行;组织制定、申报和发布县级行业标准、定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绿色建筑指标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拟订全县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管理工作;负责限额以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督;组织县区市政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资质的管理;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五)负责拟订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旧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重点镇的建设。

  (六)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执业资格管理;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及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负责全县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镇危房和报废房屋的认定,组织和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负责指导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的编报、下达与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屋拆迁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销售许可;组织住宅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  

  (九)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指导拟订全县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方案并监督实施。

  (十)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指导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负责全县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十一)监督国家和省、市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的执行;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执行全县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政策及技术标准;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规政策;制订全县人防建设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和疏散基地建设规划、后勤保障预案并监督实施;制定落实人防指挥通信、警报网建设规划和人防宣传教育计划并负责实施。

  (十三)负责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工作;承担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指导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长 王虎林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负责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负责规章制度的建立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外联络、接待;负责系统目标管理考核;负责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负责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负责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指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财经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承担年度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查和报批;负责衔接、下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抗震加固等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负责建设行业行政事业性费用、各项基金的收缴、使用与监督、管理;负责对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收支的审计检查;负责财务收支预、决算的执行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机关事务管理。
   (二)城市建设股:负责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指导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建筑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负责限额以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督;拟定规苑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设监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和施工许可证发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县工程招投标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实行公正、公平、公开投标招标监督;核准招标申请,认定招标单位或中介代理机构是否具备组织招标资格,招标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负责招标文件、评标报告、招投标情况报告的备案管理,监督开标、评标、定标;调解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裁决有异议的定标结果;依法查处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承发包合同的签定和履行;审查与管理评标专家资格和招标代理中介机构资质;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统计报表工作.
   (三)村镇建设股:负责制定全县村镇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旧房改造;指导全县村镇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及质量安全管理;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人居生态环境治理;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县村镇建设节能改造;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参与全县新农村建设。

  (四)人防指挥股: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县人民防空业务工作。平时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和指挥通信业务培训。组织防空防灾指挥场所建设与管理,拟订城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和疏散基地建设规划、后勤保障方案并监督实施,参与城市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负责人防指挥通信、警报网建设规划和人防宣传教育规划的制定、监督和实施。负责全县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程的审核、验收工作,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指导人防工程及其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战时配合组织群众疏散隐蔽,发放空袭警报,配合组织群众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和恢复战后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做好防空地下室平战功能的转换、使用和管理工作。
  (五)燃气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县燃气安全监管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燃气企业的资质审查、申报和年度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并对燃气企业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器具进行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对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进行监督检查。


庆城县新区人防大厦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0934-322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