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 内设机构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1.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起草全县水利规章制度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审查申报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筛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承办小型水利工程的立项、可研、初设的审查、申报、审批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承担水库区移民工作。
2.指导全县水利基建、小型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城乡供水等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监督国家水利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全县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及水利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水利工程的验收鉴定;承办水利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报告的审核和批复,承办水利工程监理资质证件审查及小水电年报统计相关业务工作。
3.负责全县水行政许可工作和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工作和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协调跨县(区)水事纠纷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4.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工作,组织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救的技术支撑工作。
5.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全县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全县河长制、湖长制日常工作。 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重要河流、水库、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全县河道、河提及其岸线的保护管理和综合利用工作。
7.负责全县水利系统的对外经济联络、技术经济合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队伍建设。
8.承担全县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筹措、拨付各渠道水利建设资金,审查水利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9.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监管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长 袁博
庆城县庆城镇莲池村莲池组6号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0934-3222865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