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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庄乡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推动农村党员发挥作用

来源:南庄乡人民政府 作者:党文娟 发布时间:2016-10-18 14:26:17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南庄乡党委针对农村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管理难度大的问题,实行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模范意识和自律意识,推动农村党员发挥作用。

建立科学考核体系,规范党员行为。结合农村实际,制定了农村党员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明确每项考核内容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和基本要求,使党员在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时都能“对号入座”。同时为每个党员建立积分台帐,作为年终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使农村党员规范自己的行为和群众对其进行客观评价有了一个衡量的尺度。

根据情况区别对待,量身定制标准。根据农村党员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将农村党员划分为四个层次,确定不同的基础分。第一层次为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基础分10分;第二层次为村党组织副书记、委员及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基础分20分;第三层次为年龄在60岁以下的无职党员,基础分30分;第四层次为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有活动能力的无职老党员,基础分40分。每位党员根据列举的考核范围,每完成一项在自己的积分册上记上相应的分值,每月一累计。村党支部将党员的积分情况及时在党员大会上公布,接受大家的监督。

跟踪管理常抓不懈,使要求成为自觉行动。加强党员跟踪管理,对党员每月考核情况、每月积分情况和年度综合评价等信息内容进行记录,由所在党支部保存、登记。党支部要对党员积分进行及时管理、及时记分,并定期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一季一考核、半年一汇总、年底一评议,并将积分情况在党员大会和公开栏中进行公示。通过跟踪管理,常抓不懈,规范农村党员行为,让农村党员履行自己承诺,做好群众的表率,使组织的管理和规范要求逐渐成为党员的自觉行为。

根据积分评定等次,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根据年终积分评定情况,将党员评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10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党员,60至100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60分以下或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直接评为不合格党员。凡获得优秀党员等次的,可参加当年乡党委各类先进评比;合格等次的,由村党支部与进行谈话,引导鼓励其争当优秀;评为不合格等次的,由村党组织研究,报乡党委批准实行限期整改,不限期整改的进行劝退或除名。通过 “奖优促后”的做法,增加了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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