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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解执行难题 517万债务终得清偿

来源:庆城县人民法院 作者:郭馨文 发布时间:2019-04-19 11:15:00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17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城县支行的工作人员将一面写有“廉洁奉公,高效执行”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局法官的手中。并表示“我行已收到庆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所得案款,真诚感谢每位干警的辛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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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某作为被执行人,在庆城县人民法院涉及多起案件,其与邮储银行庆城县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执行后,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告知其尽快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在经过多次寻找、并对石某名下银行存款、网银账户、车辆、房产查询清点后,石某仍未履行义务,经合议庭合议,法院依法拍卖石某抵押给邮储银行的房产用于清偿债务。

  2018年,庆城县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该房产进行了两次拍卖,均以流拍结束。2019年4月11日,经过两个月的变卖、115次竞价,该套房产最终以517万的价格拍卖成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的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结合本案,邮储银行对我院查封、拍卖、变卖的房产享有抵押权,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优先偿还银行贷款。执行法官在确认款项到达该院案款专户后,迅速与邮政银行联系,办理相关支付手续,第一时间将案款转至邮储银行账户,本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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