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桥乡巧用人民调解方式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东方一枝花,调解和万家”!人民调解制度坚持以平等、自愿原则,通过说服、劝导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问题,因其广泛、独特的作用和效果,被誉之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土桥乡将这种制度巧妙与信访维稳工作结合,运用于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中,使得“东方之花”更加绚烂。
受法律意识及法治观念制约,土桥乡群众信访行为普遍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信访问题主要表现为不规则合同纠纷、借贷纠纷、邻里土地权属问题、损害赔偿纠纷等,这些问题在处理过程中大多没有固定的法律依据或标准可以参照。该乡在类似问题的处理过程中,逐渐由专业性相对不强的个人调解过渡到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调解解决信访问题,形成了人民调解组织参与信访工作的工作思路,解决和处理了一部分信访突出问题。
通过调解的方式,使一些可以通过协商处理的信访问题在“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得到解决,使矛盾纠纷在“调解纠纷面对面,你谅我让化积怨”的和谐氛围下被化解消除,有效提高了信访案件的办结率和罢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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