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镇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 来源:庆城镇人民政府 作者:王亚锋 发布时间:2017-01-22 08:38:1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预防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有力维护春节期间的社会稳定。1月19日,庆城镇司法所组织辖区内66名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教育学习,要求矫正对象在“春节”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外出,并借此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与生活状况,提醒其按时做好汇报。通过此次教育学习,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矫正对象之间拉近了心理距离,使他们获得社会认同感,促使他们尽快实现从犯罪人向社会人的转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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