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到位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申请探亲、外出现象日益增多,庆城县庆城司法所严格监督管理外出流动矫正对象,对流动的矫正对象外出前有交待,中间有联系,回家有汇报,外出时间较长的矫正对象定期向所在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做一次口头或书面汇报。
现全镇社区矫正对象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无一人重新犯罪。针对社区矫正工作,庆城司法所始终坚持:一是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心理的真实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案。对批准申请外出的矫正对象做到随时掌握流动矫正对象在哪里、流动矫正对象在干什么、矫正对象每周定期向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者电话汇报一次,每月当面思想汇报一次,做到周有声音,月见汇报。二是经常对矫正对象的家庭进行走访,通过走访家庭,了解掌握矫正对象在外的真实情况,鼓励矫正对象家庭积极参与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三是摸清矫正对象的工作学习、家庭困难、涉法问题等方面的愿望和需求。四是把思想矫正和监督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到电脑管理系统,对社区矫正对象何因何去何从的情况做到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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