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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庄乡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

来源:南庄乡人民政府 作者:寇晓燕 发布时间:2016-09-09 09:01: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彻落实“四大年”(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年、重点项目工作落实年、干部工作作风建设年、脱贫攻坚年)活动,南庄乡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

成立“三级联动”调解领导小组。成立由该乡党委负责人任组长,政府负责人任副组长,民政、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武装,司法、外协、卫计等分管负责人及全体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着力化解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建立由党委负责人任组长,司法所、派出所负责人任副组长,综治专干为成员的“流动调解庭”,“流动调解庭”不定时到各村进行矛盾纠纷调解;由包村负责人任组长的村级领导小组。三级调处各负其责、统筹工作,发现矛盾纠纷先由组级调解,调解未果,再进行逐级调处。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村民调解小组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村委会每季度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村委会每季度对已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实行包村干部、村干部报案制,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各村在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或当天解决的问题,要先行调解,妥善解决;对调解处理后不能解决的,要了解情况,摸清实情,提出建议,出具村委会调解协议书“四联单”、村委会便函,交由“流动调解庭”,并配合进行调解,“流动调解庭”不能调解的;交由乡上进行调解。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要加强教育疏导,争取群众的理解;对无理取闹、聚众闹事的,要严格依法处理,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转化为大矛盾,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激化,纠纷不上交”坚决防止发生有个人极端事件、恶性民转刑案件、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确保该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年”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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