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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司法所“把三关”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请销假制度

来源:高楼乡人民政府 作者:许鹏聪 发布时间:2016-08-18 10:47:57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高楼乡司法所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执行社区矫正人员请销假制度,确保辖区内的4名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或重新犯罪的现象。
    一是严把请假申请关。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前必须到乡司法履行请假手续,认真填写《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审批表》,并详细注明请假原因、时限。社区矫正人员发生突发性重大变故等紧急情形的,经司法所负责人同意,可以先口头并短信请假外出,待紧急情形消失后按规定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二是把好请假审批关。严把社区矫正人员请假审批环节,对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需由乡司法所或上级司法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盖章;对在入矫三个月内的、严格管理期间、重点敏感时段原则上不准请假外出;未配备定位手机的原则上不准许请假外出,受过警告、治安管理处罚的请假外出从严控制。
    三是把好请假监督关。司法所实行外出后跟踪管理,通过信息技术、通讯手段对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假期间进行跟踪管理和教育,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违反外出管理规定的、逾期拒不返回的,及时上报责令其立即返回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社区矫正人员返回后在二十四小时内向乡司法所报告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办理销假手续,司法所对其外出期间的活动予以核实,将外出期间的表现纳入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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