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楼乡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为了进一步促进“平安法治高楼”建设,高楼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要求,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明确承办责任。在矛盾纠纷排查中,成立以包村领导为组长,包村干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确定工作组长为直接责任人。规定各村排查的纠纷,由各工作组负责直接承办全力调处,对已排查出的纠纷限7日以内予以调解,10日内调处结束,严格杜绝久拖不决,不调而结。
明确会办责任。坚持纠纷调解“属地管理”原则,即在那个村的纠纷,由那个工作组牵头调处,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以工作组为主导,会同相关部门联合调处,分清直接负责人与协助调处人的职能和责任,防止推诿扯皮。
明确督办责任。一般案件,由乡司法所直接督办,乡司法所人员巡回各村,指导各村工作组搞好调解工作,配合各工作组调处复杂案件,提高纠纷调处效率。对重大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由乡主要领导亲自督办,确保纠纷排查一案调结一案,桩桩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强化调解措施。在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中,注重总结典型经验和典型案例,在全乡范围内予以推广,增强法制宣传效果,提高调解员的素质,强化调解措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注重实效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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