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马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中秋、国庆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9月29日上午,玄马镇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会前,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签订了《中秋、国庆期间自律承诺书》。会上,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具体要求:一是中秋、国庆节期间要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不得擅离居住地,确保定位手机24小时畅通;二是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三是在节假日期间坚决禁止进出KTV等娱乐场所,禁止酗酒闹事、酒后驾车,禁止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如遇紧急情况或重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向司法所报告。
此次节前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意识,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为中秋、国庆节期间的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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