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桥司法所四举措做好刑释人员衔接工作
土桥司法所采取四项举措,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
把好新入监人员的信息核查关。随着衔接机制的不断健全以及“智慧司法”的运行,监所和户籍所在地安置帮教机构的沟通协作日益密切。由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平台、信件、邮件的方式反馈给监所,确保服刑在教人员入监所时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为释放后的衔接和安置工作打好基础。
把好预放人员信息核查关。加强监狱与安置帮教机构的协调配合,是该司法所加强刑释人员衔接的一个主要抓手。司法所对信息真实进行核查,做好接送和帮教的前期工作,对信息有误的人员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所在监所,由监所进一步核查信息,以此杜绝“三假”人员出现。
把好出监所人员衔接关。监所在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一个月,将其综合评估意见函告县安帮办,由司法所查清人员基本情况,建立帮教组织,并组织人员持委托接送函到监狱接回人员,并组织接收、登记并建档,落实帮教措施。
把好摸底调查关。每年重大敏感节庆期间,司法所都要摸查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和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实现对刑释人员“五清”,即基本情况清、行动去向清、生活状况清、社会关系清、现实表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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