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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马镇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判前评估调查

来源:驿马镇人民政府 作者:温小娟 发布时间:2016-07-22 09:41: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做好社区矫正判前评估调查工作,驿马镇司法所从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及时、全面、准确地落实好每一例工作,确保了调查评估意见的客观、真实、合法和高效。

加强业务学习。组织调查员进行社区矫正判前社会调查工作业务培训,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使每位调查员正确认识判前社会调查工作,明确具体内容和程序,提高业务素质,力求判前调查既符合相关规定,又能实事求是地反映评估对象的真实情况,确保判、矫工作无缝对接。

加大判前评估调查宣传。司法所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适用非监禁刑判前社会调查有关法规政策,争取社会各方面了解和支持判前社会调查工作,为判前社会调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判前社会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及时落实委托调查任务。接收到人民法院和监狱部门委托调查函后,及时与被评估对象所在村干部取得联系,安排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走访调查,法院、监狱要求的时间内形成调查评估结论上报,保证调查的时效性。

全面走访调查社会关系。按要求组成判前调查评估小组,及时走访评估对象的近亲属、原所在地的村组干部、邻居、同学、同事以及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及辖区民警等,全面了解评估对象家庭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后果及影响、重新犯罪可能性等情况,详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准确定位评估意见。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召开讨论会,科学地评估被调查对象的社会危险性和重新犯罪可能性,就是否适用非监禁刑提出建议,形成书面综合评估意见,及时提交相关县司法局。

规范文档保存。坚持一人一档,对开展判前评估的对象档案,一式两份,司法所按照委托调查函、社会调查表、调查笔录、村委会证明、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成册,推进判前社会调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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