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执业行为,确保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安全,近日,庆城县卫健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甘肃省卫生健康监督保障中心《关于开展全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庆城县人民医院、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移动方舱实验室)、庆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家核酸检测机构实验室资质管理、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生物安全管理等进行了全面检查。
经检查,三家核酸检测机构实验室、有关检测人员资质均符合要求,实验室设施、设备基本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等规定,检测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并有记录;均能落实各项室内质控措施,参加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方面,均制定了应急预案,建立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处置产生的医疗废液、固体废物。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反馈,同时要求各检测机构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核酸检测质效和生物安全。
终审:余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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