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马食药监所开展打击销售病死猪肉违法行为
按照《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打击销售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的通知》的要求,驿马镇食药监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结合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迅速在辖区内开展了打击销售病死猪肉违法行为的工作。
重点对辖区内猪肉加工小作坊、生产企业、肉食店、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严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严禁猪肉生产经营企业购进、销售、使用无合格来源、无“两证两章”(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和腐败变质猪肉、病死猪肉等。
市场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检查猪肉加工小作坊、生产企业、肉食店、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经营户21户。下发监督意见书18余份,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同时,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发放相关法律法规资料、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等方式,引导社会各方面共同监督猪肉生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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