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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审计局用“十项制度”强力推进廉洁从审

来源: 作者:魏涛 发布时间:2013-04-18 15:03:00 浏览次数: 【字体:
去年以来,庆城县审计局以“效能风暴”行动为契机,将推进廉洁从审摆在至关重要的位置,制定“十项制度”,强力推进廉洁从审行为,守护“廉政生命线”。
  一是廉政承诺制。年初,局“一把手”和各股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就各自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应承担的责任、目标公开进行承诺,并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职工的监督。
  二是廉政公示制。在每一个项目实施前,将《审计公示》与《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纪律》一并送达被审单位,接受被审单位监督,保证审计客观、公正。
  三是廉政巡查制。局党支部和局纪检组定期不定期的采取走访、座谈、函询了解等方式,深入审计第一线对审计组执行纪律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方面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的自律和他律意识。
  四是廉政报告制。凡是个人重大家事等涉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最大事项和情况,都要及时报告,以便及时掌握廉政动态。
  五是廉政反馈制。审计组在现场审计结束后,局纪检组及时向被审单位发放《廉政监督反馈卡》,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遵守《审计工作纪律》情况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是述廉考核制。结合年度考核,局长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代表局班子和个人进行述廉,其他局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提交书面述廉报告,接受党组织和干部职工的民主评议和测评。
  七是舆论监督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接受人大、政协舆论和各联席单位的监督,广泛听取他们对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是一票否决制。凡是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审计工作纪律》方面出现问题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制,个人不得晋升职务,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九是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审计工作纪律》的行为采取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十是廉政归档制。建立领导干部和审计干部廉政档案,将重大事项报告、个人述廉报告、有关廉政情况说明等及时归档,由纪检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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