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川镇落实“四个三”工作法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再上新台阶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全力维护农村集体和群众利益,推动全镇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桐川镇党委结合实际,在全镇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三承诺、三规范、三监督、三公开”工作法,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积极营造风清气正、高效廉洁的干事创业环境,为全镇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践行“三承诺”。一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所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初要向镇党委和纪委做出廉洁自律承诺,承诺内容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工作纪律等方面,为其他党员干部带好头、树好榜样。二是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承诺。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干部及村级检察员每年要向镇纪委做出承诺,严格遵守“六个表率、六个带头、八个不准”及“六条禁令”,加强和改进作风,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三是村组干部廉洁自律承诺。村组干部要向全村村民做出承诺,在低保评审、贫困户政策享受、惠农资金发放、项目建设等方面不优亲厚友,不暗箱操作,不徇私舞弊,不中饱私囊,坚持公平公正,树立公道正派、为民务实的基层干部形象。
推行“三监督”。一是该镇纪委监督。镇纪委要聚焦主业,充分发挥职能职责,重点加大对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精准扶贫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资金领域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违规克扣群众财务、拖欠群众钱款,以及在落实低保、危旧房改造等惠民政策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对村务公开、村财务管理、村级重大事项、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三是人大代表监督。镇人大主席团每年组织人大代表通过政风行风评议、视察评议、调查研究等途径,对村级民生项目实施、富民产业培育、公共服务建设等重点工作以及对机关站所的职能履行、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等方面开展监督,履行人大代表监督职责。
坚持“三规范”。一是财务规范。各村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村财乡管”, 规范审核报销程序,做到收支两条线。镇纪委组织财政所、农财中心人员每季度对各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资金专款专用,支出合理规范。二是纪律规范。结合“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通过上廉政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制止党员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吃拿卡要、效率低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该镇纪委定期、不定期的对镇政务服务中心、各办事窗口及村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抽查,确保纪律严明,政令畅通。三是工作规范。针对制度执行不力、工作运行不规范、工作标准不高、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标准,提升工作效率,打造一流的工作队伍。
落实“三公开”。一是党务公开。重点公开执行镇党委决议、决定、工作部署、工作落实等情况;公开党员发展、管理,民主评议、党费收缴、保障党员权利等情况;公开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公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二是政务公开。重点公开政务活动及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时限、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公开基础建设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实施情况、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资产管理、征用土地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情况;公开最低生活保障的发放情况,农村合作医疗的投保资金使用情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养老保险金发放情况,农村救济、救灾、优抚等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等。三是村务公开。重点公开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公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公开救灾、扶贫、助残等款物的接收、发放情况;公开集体经济项目和村级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其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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