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家河乡“三明确”将“廉政约谈”机制贯穿干部日常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建设,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和执行力,翟家河乡持续推行党员干部约谈工作制度,通过坚持“三个明确”将约谈机制引入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中,提高廉政效能。
一是明确约谈内容。主要针对不认真贯彻执行和落实上级的决策规定;纪律散漫、作风拖拉;责任心不强,工作推诿扯皮,对布置的工作不按要求完成;以及违反公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作风懈怠、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进行约谈。
二是明确约谈方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进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根据工作需要由该乡党政主要负责人或乡纪委进行约谈,一般党员干部由分管领导约谈。约谈负责人听取约谈对象所发生的问题的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吸取教训等,并做好约谈笔录,及时登记归档;允许约谈对象说明情况时进行自辩及请求组织帮助解决。
三是明确约谈整改措施。对于约谈中发现或确认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约谈对象进行提醒或告诫,并给予相应的处理;约谈对象要认真落实改进措施,并将落实整改情况、应吸取的教训及采取的防范措施等,在约谈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乡纪委存档。乡纪委开展跟踪监督,确保落实到位,做到高效廉洁,警钟长鸣。
对干部实行“约谈”,畅通了上通下达、沟通交流的渠道,一方面领导可以全面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及时掌握干部的诉求,当面听取和采纳干部的意见建议;另一方面给各级干部带来了压力、增添了动力、激发了活力,促进了干部廉政自律意识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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