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公安局用实际行动 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庆城县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把忠实履行职责和服务人民群众紧密结合起来,聚焦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及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推动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落实落地。
6月4日,庆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室联合城关派出所对辖区个体经营户进行集中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位于人民路“满口香麻花”小吃店的个体户周某(系马来西亚籍),随其丈夫李某(庆城县赤城镇黄塚村村民)在庆城镇人民路一同居住。民警在询问了解情况时得知,周某因个人信息无法录入而未能成功接种新冠疫苗。随后,庆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室立即通过电话与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赤城派出所、赤城镇卫生院等单位取得联系,及时反映了周某未能接种新冠疫苗事宜。经协调,赤城镇卫生院于当日上午11时许为周某接种了新冠疫苗,并将其个人信息成功录入系统。
最后,民警叮嘱其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维护好自身及他人的健康安全。
庆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室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这一举措,进一步增强了辖区常住外国人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终审: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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