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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镇召开“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安排会议

来源:庆城镇人民政府 作者:马骞 发布时间:2017-09-05 08:23:0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和扶贫领域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要求,着力纠正、解决当前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履行职责不担当、为民服务不作为、落实任务弄虚作假问题和重点整治、查处扶贫领域内的突出问题,庆城镇于9月3日上午召开了“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和扶贫领域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安排会议,全体在家科级干部、村(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镇机关全体干部共12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庆城镇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做了详细安排。要求镇机关相关部门、各村(社)围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主要纠正和解决的3方面10条主要内容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整治和查处的七个方面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台账,明确责任。该镇纪委成立专项督查工作小组,抽调扶贫、民政、财务等相关工作人员,对各村(社)的工作开展、干部作风和扶贫领域突出问题,采取专项检查、明查暗访、“回马枪”式复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会议指出,庆城镇纪委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对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出现严重腐败问题、影响恶劣的,一律严查快办,绝不姑息迁就。

会议强调,各村、社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及镇党委、镇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明确工作职责,镇、村(社)两级党组织负主体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负领导责任,镇纪委负监督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政治使命感,切实推动两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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