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1-0000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9-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度决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管理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行政监督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施条件,为进场交易项目提供平台服务;依据相关规定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组织实施工作;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维护交易现场秩序,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3、负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档、纸质档案和音视频资料。
4、负责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对评标(评审)专家的现场行为进行信用评价。
5、配合相关机构、部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对代理机构进行诚信评价,并将评价情况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机构及组成单位情况
2020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机构共1个,为事业单位。
2.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13人,实有14人(科级干部3名,科员9名,岗位合同制工人1名)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79.93万元,支出总计79.93万元。2019年未做决算。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9.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93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93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9.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7万元,增长36.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9.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7万元,增长36.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59万元,占89.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正常调整;
(三)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正常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6.89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正常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决算出国出境费0元,2020年决算出国出境费0元,与2020年预算对比增长(减少)0 %; 2020年决算公务接待费0元,2020年决算公务接待费0元;2020年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2020年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2020年对比增长(减少)0 % 。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2020年本部门公用经费支出16.8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公务车辆。 其他固定资产包括: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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