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1-00002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09-1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庆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庆城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有:1.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经济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全县农村合作经济和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指导全县农村合作经济和供销合作事业发展。2.组织推动全县农产品销售、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日用消费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和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业产业化经营。3.组织推进基层社改造、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培育社有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农村专业协会和社团建设等全县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对供销合作社组织、成员社进行业务指导。4.运营、管理、监督本级社社有资产,监管成员社资产,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全县基层社社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县供销合作基金使用管理;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5.按照政府授权,储备化肥、农药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政策性收储大宗农产品;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保障市场供给。6.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供销合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规划,开展农村实用人才教育培训,参与农民技能教育和培训。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4个股室,分别是人秘股、业务股、财务审计股、监事会办公室。
人秘股主要职责是负责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综合文件、材料的起草,落实总支、支部、行政会议决议,协助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和事务,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协调各股室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机关的文书、档案、信息、保密工作以及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和下级社的组织、人事、劳资及离退休职工的管理,主管全系统或本行业职工及合作社社员的培训,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业务股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农村合作经济和供销合作社产业规划,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重点工程项目,搜集、储备、发布有关农产品流通信息,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参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统计、上报有关业务报表,搞好新上项目的考察、论证和报批工作,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配套资金,为全县农村经济和合作社经济提供政策引导和科级咨询,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财务审计股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机关财务、财产和直属企业,基层社的会计,统计工作,审计和规范机关及其直属企业,基层社的财务管理行为,监督、落实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监管全系统所有资金财产、商品的运营和安全,对重点项目资金实行封闭管理、单线运行,定期和不定期编制和上报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各类违章违纪资金,确保机关事业经费和各级各类专项资金用途正确,开支合理。
监事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县社监事会日常运转;拟订县供销联社监事会规章制度,指导成员社监事会制度建设;负责县供销联社监事会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和社情民意等工作的组织落实;会同社有资产管理股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财政资金使用和企业重大投资、并购重组、资产运营等监督检查;指导全县供销系统监事会组织建设;县供销联社党组、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87.57万元,支出总计187.57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6.65万元、增长-16.35%,支出增加-36.65万元、增长-16.35%,主要原因是支付进度缓慢,有些支出尚未形成。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87.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57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8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37万元,占89.76%;项目支出19.2万元,占10.24%;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87.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65万元,增长-16.35%。主要原因是支付进度缓慢,有些支出尚未形成。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3万元,增长-1.43%。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7.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65万元,增长-16.35%。主要原因是支付进度缓慢,有些支出尚未形成。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3万元,增长98.57%。主要原因是支付进度缓慢,有些支出尚未形成。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68万元,占8.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6万元,主要原因是涵盖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农林水支出1.28万元,占0.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万元,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人员差旅费补助;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9.61万元,占90.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67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进度缓慢,有些支出尚未形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12万元,较上年增加-35.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纳入到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9.25万元,较上年增加5.4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员交通补贴等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接待费由于支付进度缓慢,尚未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年度无出国出境人员。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公车改革,单位无保留车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接待费由于支付进度缓慢,尚未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出境团组。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报刊费、水电费、印刷费、咨询费、培训费、手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员交通补贴等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增加5.42万元,增长39.2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2020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0.7万元,培训费主要用于开支赴陕西省延安市进行红色革命传统教育租车费和伙食补助。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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