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9-00002 | 发布机构: | 供销社 |
生效日期: | 2019-09-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引导、组织全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和全县农村商品流通工作,为农村各种生产和流通提供政策咨询、商品信息等综合服务,促进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
3、根据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全县农村合作经济和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 ,指导全县农村合作经济和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工作。
4、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兴办各种专业合作社,兴办龙头企业,健全农产品购销服务体系,完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体系,参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搞好农村信息服务和综合服务等工作,搞活农村商品流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5、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关系,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6、实施开放办社,加强供销合作与社会各部门、各行业的联合与合作,吸纳各种经济成分的组织和个人入社,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范围,发挥合作组织的载体、联合优势。
7、按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要求,督促检查所属企业和指导下级社做好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各项工作。
8、切实抓好全县供销合作社教育事业,为下级社和广大农村培养大批合格的经营管理人才,进行经常性的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9、管理运营本级社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行使出资人的职能。
10、按照县委、县政府授权组织实施黄花菜产业开发项目,承担管理、栽植、示范、引导职能。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要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庆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三个股。人秘股、业务股、财务审计股。现有职工15人,其中正式在职职工15人(正科 4人,副科3人,科员及其他人员8人),退休13人,遗属3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8.84万元,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59.38万元,较上年增加40.54万元,增加了18.52%。单位2017年财政支出218.84万元,2018年财政支出 259.3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0.54万元,增加了18.52%。其中:人员经费2017年177万元,2018年204.44万元,较上年增加27.44万元,增加了15.48%.属人员调动。日常经费2017年 11.7万元,2018年16.14万元,较上年增加4.44万元,增加38.01%。无资金结余。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59.38万元,支出总计259.38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0.54万元、增长18.52%,支出增加40.54万元、增长18.52%,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是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59.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38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5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58万元,占85.04%;项目支出38.8万元,占14.96%。
本部门2018年度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59.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54万元,增长18.52%。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是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05万元,增长21.59%。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59.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54万元,增长18.52%。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是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05万元,增长21.59%。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6.35万元,占33.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退休工资减少;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3.03万元,占66.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1万元,主要原因是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4.43万元,较上年增加27.4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公用经费16.14万元,较上年增加4.44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差旅费、机关取暖费、印刷费、会议费、水电费、办公费、邮电费等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4.45万元,增长27.54%,主要原因是基层组织建设,人员差旅费及日常办公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