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QC-JGSWJ-2019-00002 | 发布机构: | 机关事务局 |
生效日期: | 2019-09-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委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机关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且组织实施。指导本县各部门单位事务管理工作。
2、制定资产管理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和统一调配使用,负责管理机关土地规划和基建维修。
3、分类制定机关资产配置标准,指导其他集中办公区机关事务工作。
4、负责管理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并督促检查验收及考核。
5、负责机关所有的物业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水、电、暖、通讯等设施的综合管理配置等工作。
7、根据机关运行的基本要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实际,制定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
8、负责制定机关安全保卫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18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机构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庆城县机关事务局隶属于县政府,正科级建制,现有干部职工27人(不含遗属),其中正式在职职工21人(正科4人,副科1人,科员及其他人员16人),退休6人,离休0人,遗属1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078.92万元,支出总计1,078.92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68.57万元、增长33.14%,支出增加268.57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保障全县公务用车,全县的公务用车量较去年大。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66.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6.87万元,占97.25%;其他收入29.37万元,占2.75%。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06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85万元,占63.82%;项目支出384.9万元,占36.18%。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17万元,较上年增加2.4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收缴了机关院内各单位的水电费,未能及时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36.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23万元,增长31.9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需求量大,县委县政府机关院内维修量大。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91万元,减少6.06%。主要原因是压减部分经费。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49.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6.09万元,增长33.9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需求量大,县委县政府机关院内维修量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23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压减部分经费。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2.23万元,占9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2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部分经费;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32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4.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8万元,较上年增加33.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和增加科学发展观业绩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94.85万元,较上年增加93.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维修费、暖气费、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手续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0.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0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保障全县的公务用车,公务用车量大。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保障全县的公务用车,公务用车量大。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0.28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7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少无法保障全县公务用车量的运行,租车量增大,租车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5.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少,运行多,车辆损耗严重维修量大。
公务接待费0.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区各机关事务局交流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9万元,主要原因是较去年的接待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较去年的接待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
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原有车辆为28辆。
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45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车辆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4.8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公车运行费、办公费、印刷费、电费、水费、电话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93.25万元,增长23.2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保障了全县的公务用车,公务用车量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8辆,主要保障我县公务车辆运行。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8.2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的是县委县政府机关院内物业承包费及管理费。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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