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6-5 | 发布机构: | 机关事务局 |
生效日期: | 2016-06-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机关事务局2015年财政决算
一、部门概况
1、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机关事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房产的统计、管理和统一调配使用等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负责管理机关区域内的土地规划和基建维修。
3、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水电暖、绿化、卫生保洁、安全保卫、消防、通讯、职工食堂、会议室等物业方面的综合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5年,决算收入5,963,650.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53,050.14元,占99.82%;事业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10,600.00元,占0.18%。
2015年,决算支出5808514.04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5808514.04元,占100%;项目支出0元,占0%。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74783.04元,占97.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731元,占2.3 %;医疗卫生(类)支出0元,占0%;农林水事务(类)支出0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类)0元,占0%。
(二) “三公”经费
2015年,庆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减少3827.4元,下降14%。
1.因公出国(境)费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2936.96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用于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02936.96元,包括机关职工上下班通勤车和公务小车两辆车。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3433元。主要用于省市检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调研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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