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6-1 | 发布机构: | 石化办 |
| 生效日期: | 2016-06-1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石化办2015年部门决算
2015年度庆城县石化办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加强地方与油田合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定;负责接洽企地间日常业务,组织协调各部门、地企之间的横向联合,为油田开发与建设进行综合性服务和联络,调查、研究分析企地合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地方与油田双向性服务综合情况,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全县境内油田井位、站所及管线等的审批工作,推行“一站式”服务;负责地企合作项目的筛选、审定和落实,推行“和谐模范油区创建”活动,促进地企深度融合发展;配合有关部门依托油田发展地方工业的相关工作;参与油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处理各种地企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证油田正常生产;指导涉油乡镇与油田的合作工作;联络协调县委、县政府与油田有关政治、经济、文化交往等事宜,负责对外关系中慰问、庆典、探视工作。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庆城县石化办部门决算只包括本级决算,无下属二级单位。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5年,决算收入1271165.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1165.07元,占100%;
2015年,决算支出1243561.70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01880元,占总支出的40.36%,商品和服务支出460379.70元,占总支出的37.02%,对个人和家庭支出187253万元,占总支出的15.06%;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94049万元,占总支出的7.56%。
(二) “三公”经费
2015年,庆城县石化办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1.因公出国(境)费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1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31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1600元。主要用于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支出。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5石化办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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