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1-0000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9-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水土保持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庆城县水土保持管理局主要职责: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发展水土保持事业的方针政策,并以此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发展实施办法和行政管理章程。二是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宣传,推行水土保持方针制度,检查发放《水土保持合格证》,监督、查处认为水土流失案件。三是统一管理全县水土保持治理工作。根据业务主管部门和政策的要求,制定本区域水土保持近、远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四是多渠道申请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资金、负责本区域内水土保持治理资金的使用;全面推广水土保持新科技;提高本县水土保持进度和质量,扩大生态建设面积。五是负责县委、县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决算数据包含庆城县水土保持管理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及两个二级单位庆城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监测站及庆城县亨泉沟水保站,均属于事业单位。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544.74万元,支出总计2544.49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57.42万元、增长11.25%,支出增加254.67万元、增长11.27%,主要原因是项目投资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544.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4.49万元,占99.99%;年初结转结余0.25万元,占0.01%。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54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46万元,占17.82%;项目支出2091.28万元,占82.18%。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0.25万元,减少率1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544.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42万元,增长11.25%,主要原因是项目投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1.86万元,增长308.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628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544.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42万元,增长11.25%。主要原因是项目投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1.86万元,增长308.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628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9.39万元,占2.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9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精准;农林水支出2485.35万元,占97.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2.7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投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3.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9.43万元,较上年减少68.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34.03万元,较上年减少3.0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办公经费压减。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分经费未及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2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件。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革,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革,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0.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验收检查、督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2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3.0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减少3.05万元,较少8.9%,主要原因是单位经费较上年度压减1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办公耗材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209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2.20%。其中,2020年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项目分别为太白梁乡鹿泉沟1#、鹿泉沟2#、野王沟1#、野王沟2#、王家沟2#、马渠沟1#、马渠沟2#,共7座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由甘肃省水利厅以甘水财务函【2019】154号文件下达中央资金628万元,甘肃省水利厅以甘水水保发【2019】283号文件下发批复,批复项目总投资78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28万元,地方配套152万元。于4月1日开工建设,完成总工程量7.53万m3,完成投资780万元。
2020年已列庆城县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共下达中央资金1000万元,治理任务28.57km²。于2020年5月30日全面开工建设。截止12月底,完成沟头回填加固3处,回填土方31.02万m³;沟底挡土墙3道24.5m;完成涝池1座,其余2座涝池土方开挖已完成;沟头防护墙305m,排水渠140m,临时道路2.8km,水保林0.26hm²,种草2.94hm²,各项措施完成率达到95%以上,完成综合治理面积0.0619km²,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61 km²,完成保护塬面面积27.14km²。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年7座淤地坝除险加固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8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5.1%。
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红土沟1#、红土沟2#鹿泉沟1#、鹿泉沟2#、野王沟1#、野王沟2#、王家沟2#、马渠沟1#、马渠沟2#7座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淤地坝要真正发挥作用,管理、维护很关键。建议落实维护运行经费,确保淤地坝汛期正常运行。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淤地坝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单坝防汛预案。二是严格落实淤地坝管理培训,加强管护人员培训及汛前排查,对发现的险情及时排除。三是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各个项目的实施进度,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标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按时按质的完成项目建设。
2020年淤地坝除险加固项目的实施,有效的保证了淤地坝汛期安全,发挥了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使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得到了涉坝乡镇及群众的认可。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