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7-9 | 发布机构: | 水保局 |
生效日期: | 2017-09-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水土保持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示及说明
庆城县水土保持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决算说明
一、基本职能
庆城县水土保持管理局主要职责: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发展水土保持事业的方针政策,并以此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发展实施办法和行政管理章程。二是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宣传,推行水土保持方针制度,检查发放《水土保持合格证》,监督、查处认为水土流失案件。三是统一管理全县水土保持治理工作。根据业务主管部门和政策的要求,制定本区域水土保持近、远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四是多渠道申请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资金、负责本区域内水土保持治理资金的使用;全面推广水土保持新科技;提高本县水土保持进度和质量,扩大生态建设面积。五是负责县委、县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及组成单位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决算数据包含庆城县水土保持管理局及两个二级单位(庆城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监测站及庆城县亨泉沟水保站)。
(二)人员构成情况
庆城县水土保持管理局:行政编制9人,实有8人;参公事业编制44人,实有38人;离退休24人;借调3人。
庆城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监测站:事业编制9人,实有10人。
庆城县亨泉沟水保站:事业编制2人,实有2人。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6年度总收入2346.5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12.85万元,财政拨款总收入1333.73万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33.73万元,比2015年的2173.42万元减少839.69万元,下降了38.63 %。
2、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支出总额2313.81万元,比上年的1160.57万元增加了1153.24万元,增长了99.37%。其中:基本支出771.62万元,比上年的600.85万元增加了170.76万元,增长10.76%;项目支出1542.19万元,比上年的559.71万元增加了982.48万元,增长175.53%。
3、年末收支结转结余情况:2016年结转年度结余资金32.77万元,2015年结转年度结余资金1012.8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980.08万元,下降了96.76%。
四、“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6年县水保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对出国、招待、车辆购置及运行等三项经费支出实行从严审批,全年的预算执行情况良好。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1.01万元,决算数0.15万元,,2016年度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86万元,下降了85.14%。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0.4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96.16%。
1、2016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5年公务接待费用0.55万元较少了0.55万元,下降了100%。(2016年因公用经费紧张,暂缓公务接待支出。)
2、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5万元,较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减少了3.29万元,下降了95.55%。(2016年度我单位实行车改后,上缴公务用车。)
3、2015—2016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人次,支出费用均为0万元。
2016年县水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双十条”规定要求,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在保证必要的公务接待基础上,使公务接待支出稳定保持在一个较低水平。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61万元,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4.77万元。2016年较上年增加了109.83万元,增长315.87%。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的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9万元。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台。
八、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2个,退耕还林口粮田和淤地坝项目,资金共计547万元,占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1.01%。
九、有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度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购置和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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