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8-10 | 发布机构: | 社保局 |
生效日期: | 2018-08-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社会保险局2017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及管理工作。
2、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业务工作管理。
3、负责汇总编制全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年度,月度预决算。
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及组成单位情况
2017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机构共1个,为事业单位。
2、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30人,实有72人,其中在职41人,退休31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我局2017年度年初结转1.77万元;本年收入539.81万元,与 2016 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191.03万元,减幅68.81% ,主要原因是养老、工伤、医疗保险县级补助资金往年由我局代为填报,自2017年起由财政部门代理填报。
我局2017年度支出总计541.34万元,与 2016 年决算数相比,支出减少1201.85万元,减幅69.20%,主要原因是养老、工伤、医疗保险县级补助资金往年由我局代为填报,自2017年起由财政部门代理填报。
我局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39.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4.93万元,占99.10%;其他收入4.88万元,占0.90%。
我局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41.3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2、年末收支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24万元,较上年减少1.5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我局2017年度年初结转1.64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3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0.65万元,减幅69.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养老、工伤、医疗保险县级补助资金往年由我局代为填报,自2017年起由财政部门代理填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94.85万元,减幅69.08%,主要原因是养老、工伤、医疗保险县级补助资金做入年初预算。
2、我局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6.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5.3万元,减幅69.03%。主要原因是养老、工伤、医疗保险县级补助资金往年由我局代为填报,自2017年起由财政部门代理填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93.44万元,减幅69.00%,主要原因是养老、工伤、医疗保险县级补助资金做入年初预算。我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3、本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结余结转0.24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数减少1.4万元,减幅85.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7 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6.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1.58万元,较上年减少1187.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养老、工伤、医疗保险县级补助资金做入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4.75万元,较上年减少8.15万元,主要原因是印刷费、维修费等有所降低。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我局无“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0.23万元,我局2017年无公务车、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产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 年度我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为0。
2017年度我局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已交回国资局。无公务车购置费;
2017年度我局无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0.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局无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我局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无国内公务接待。
四、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的专用设备0台(套)。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4、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绩效管理。
5、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有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 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 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4.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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