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3-0004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9-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社会保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庆城县社会保险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封面代码
表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八:Z08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第五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负责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及管理工作。
2、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账户业务工作管理。
3、负责汇总编制全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的年度,月度预决算。
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5、庆城县社会保险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隶属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内设人秘股、企业养老保险股、失业保险股、认证稽核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档案股。编办核定庆城县社会保险局事业编制19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现有干部职工20人,其中局领导班子3人(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他科级干部2名,一般干部11人,工勤人员4人。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封面代码
表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八:Z08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457.15万元,支出总计457.15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6.42万元、增长3.72%,支出增加17.87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是今年年初部门预算增加。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57.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6.15万元,占99.78%;年初结转和结余收入1.00万元,占比0.22%。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57.1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3.84万元,占比97.09%;卫生健康支出13.31万元,占比2.91%。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56.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7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13.55万元,增长-93.26%。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决算由财政代编。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56.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2万元,增长3.7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13.55万元,增长-93.26%。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决算由财政代编。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2.84万元,占97.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09.8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决算由财政代编;卫生健康支出13.31万元,占2.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6.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0.98万元,较上年增加23.4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调标和社会保险基数等增加。公用经费219.60万元,较上年增加-6.9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力压减公用经费开支。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无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本单位无公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本单位无公车。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无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受疫情影响本年度无公务接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16万元,较2021年增加-6.99万元,增长-13.4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相关开支。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万元,会议费主要用于开支上级审计和检查专项工作组的会议场地租赁费。2022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0.57万元,培训费主要用于开支本年度党报党刊及相关学习书籍等培训相关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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