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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国资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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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1904744-0/2016-9 发布机构: 国资局
生效日期: 2016-06-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2015年庆城县国资局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者的权益。
   3、贯彻国家国有资产统计评价政策,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提出国有资产分布、结构调整方案和加强国有资产的建议。
   4、负责制订清产核资方案,组织实施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审批县属国有资产损失核销。
   5、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登记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审核批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划转、处置、报损等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分级监管体制,决定或批准企业国有资产的经营形式和国有企业的设立、合并、分力、终止、拍卖,审批产权变动和财务处理的重大问题;组织清算和监督被撤销、合并、解散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有资产。
   7、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庆城县国资局部门决算只包括国资局本级决算,无下属二级单位。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1、2015年,决算收入 1264903.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164903.29元,占总收入的92.1%;其他收入100000元,占总收入7.9%。
   2、2015年总支出1121671.54元,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442元,占总支出的1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42229.54元,占总支出的84%;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13204元,占总支出的45.8%,商品和服务支出288095.54元,占总支出的25.7%,对个人和家庭支出289192元,占总支出的25.8%,其它资本性支出31180元,占总支出的2.8%。
   3、2015年末结转结余143231.75元。
  (二) “三公”经费
  2015年,庆城县国资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增加184元,上升0.7%。
   1.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300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243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1323元,用于上级指导工作接待支出。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及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庆城县国有资产管理局2015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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