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3-0000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4-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国资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庆城县国资局隶属于庆城县人民政府,归口于财政局,事业建制,现有职工 12人,其中正式在职职工12人(正科2人,副科2人,科员及其他人员8人),雇用0人,临时0人。
二、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1、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者的权益。
3、贯彻国家国有资产统计评价政策,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提出国有资产分布、结构调整方案和加强国有资产的建议。
4、负责制订清产核资方案,组织实施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审批县属国有资产损失核销。
5、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登记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审核批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划转、处置、报损等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分级监管体制,决定或批准企业国有资产的经营形式和国有企业的设立、合并、分力、终止、拍卖,审批产权变动和财务处理的重大问题;组织清算和监督被撤销、合并、解散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有资产。
7、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及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9.94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17.25万元,比上年多收入477.31万元,增长了341.08%,项目收入增加。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9.94万元,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17.25万元,比上年多支出477.31万元,增长了341.08%,项目支出增加。其中,2022年基本支出139.44万元,2023年基本支出151.70万元,比上年多12.26万元。项目支出465.55万元,比上年增加465.55万元,以上资金均属财政拨款资金。
2022年基本支出中安排人员支出122.47万元,2023年人员支出135.9万元,比上年多支出13.43万元,预算增加;2022年公用经费16.96万元,2023年公用经费15.8万元。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说明
2023年安排出国出境费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2022年预算公务接待费0.08万元,2023年预算公务接待费0.08万元,与2022年对比无增减。
2、会议费
2023年预算会议费1.2万元,2022年预算会议费1.2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3、培训费
2023年安排支出培训费1.19万元,2022年安排培训费1.29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人员减少。
五、单位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基本经费415.48万元,比上年增加398.52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5.80万元,比上年减少1.16万元,人员减少。项目支出399.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工作经费20000元。
六、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规定及市、县财政局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继续将本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通过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将进一步加大推进绩效管理力度,继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以形成预算前期有目标审核、预算执行有跟踪评价、预算结束有绩效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机制。
七、政府采购说明
2023年采购预算支出共计5.12万元。其中办公耗材0.42万元、印刷用品1万元、软件维护费2.21万元、通用设备1.49万元。
八、固定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车辆数合计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其他固定资产包括:其他固定资产总量为29.6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通用设备17.49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9%,家具类12.1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1%。
九、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出境)支出。主要为住宿费、伙食补助、培训费用、公务接待等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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