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2-00008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09-0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国有资产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者的权益。
(3)、贯彻国家国有资产统计评价政策,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提出国有资产分布、结构调整方案和加强国有资产的建议。
(4)、负责制订清产核资方案,组织实施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审批县属国有资产损失核销。
(5)、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登记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审核批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划转、处置、报损等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分级监管体制,决定或批准企业国有资产的经营形式和国有企业的设立、合并、分力、终止、拍卖,审批产权变动和财务处理的重大问题;组织清算和监督被撤销、合并、解散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有资产。
(7)、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
庆城县国资局隶属于庆城县人民政府,归口于财政局,参公事业单位,本年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一个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人员情况
2021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数 14人,其中:在职职工 14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退休 4 人(移交社保管理),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人; 遗属 0 人,与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914.45万元,支出总计1,914.45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391.83万元、减少16.99%,支出减少391.83万元、减少16.9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910.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5.33万元,占99.19%;其他收入15.56万元,占0.81%。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90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万元,占9.72%;项目支出1,717.68万元,占90.28%;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77万元,较上年增加8.21万元,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895.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4.87万元,减少17.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1.31万元,增长308.4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1379.87万元,人员经费等51.44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95.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4.87万元,减少17.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1.31万元,增长308.4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按规定通过申请追加资金造成。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69万元,占0.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造成;卫生健康支出5.55万元,占0.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造成;农林水支出0.9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驻村人员;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75.38万元,占98.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2.7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项目及人员经费造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1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64万元,较上年增加7.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政策内调整。公用经费44.01万元,较上年增加30.54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及年中调整预算后支付上年度未支付完成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建设0.08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无此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此项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购置公车及公车运行维护此项费用
公务接待费0万元,今年无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今年无此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网络费用、交通补助费用等,(其中交通补助费用为19.57万元;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14.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30.54万元,增长226.77%,主要原因是支付2020年度费用。2021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0.61万元,培训费主要用于开支报刊费及外出培训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车改后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会议桌、电子屏。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464.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优。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了在职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二是保障了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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