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4-0003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4-12-2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乡村就业工厂(乡村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的公示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切实推进我县乡村振兴工作,鼓励乡村就业工厂(乡村就业帮扶车间)积极吸纳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实现脱贫人口稳定增收。根据《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4〕79号)文件精神。
经企业申报、乡镇初审、农业农村部门核实脱贫劳动力身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对劳动合同、工资表和银行流水等资料进行审核,2024年度,我县乡村就业工厂(乡村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共5家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27人),按照3000元/人奖补的标准,2024年度,拟对符合条件的5家企业奖补共计8.1万元。
现面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情况。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将按照规定予以拨付。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6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34—3210272
通讯地址:庆城县西大街26号县就业局
附件:庆城县乡村就业工厂(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统计表.xls
庆城县城乡就业服务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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