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3-00041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10-3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对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6万元、13万元支出的公示
根据中共庆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庆城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对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结余资金调整使用的通知》(庆农领组发〔2023〕25号)文件精神,调整下达我局脱贫劳动力务工补助资金86.74万元,乡村就业工厂一次性建设补助及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项目资金13万元,本次计划支付脱贫劳动力务工交通奖补10.6万元,支付乡村就业工厂一次性建设补助及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项目资金13万元。现将具体实施情况予以公示。
本次兑付2023年脱贫劳动力务工交通补贴627人,补贴标准:县外省内务工100元/人,省外务工200元/人。补贴资金10.6万元,下剩补贴资金待资金到位后补发;支付乡村就业工厂一次性建设补助及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项目资金13万元。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庆城县城乡就业服务局
监督电话:0934-3210272
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庆城县城乡就业服务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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