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3-0004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0-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对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结余资金调整使用的公示
根据中共庆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庆城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对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结余资金调整使用的通知》(庆农领组发〔2023〕25号 )文件,因脱贫劳动力务工交通奖补项目资金有缺口,下达的乡村就业工厂一次性建设补助及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项目资金23.6万元结余10.6万元,县上决定对《庆城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结余资金调整使用计划》(庆城县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作出的下达我局务工交通奖补资金76.14万,乡村就业工厂一次性建设补助及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项目资金23.6万元作出调整,共下达脱贫劳动力务工交通奖补项目资金86.74万元,乡村就业工厂一次性建设补助及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项目资金13万。现将具体实施情况予以公示。
下达的86.74万元资金用于脱贫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户务工交通奖补,按照“一户一策”扶持标准予以补贴。下达13万元资金用于乡村就业工厂一次性建设补助及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
现将资金来源情况予以公示,社会各界若发现公示不真实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请于公示期通过来电或书面形式向庆城县城乡就业服务局反映,如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文件要求及相关程序兑付奖补资金和培训资金。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月13日,公示期5天。
公示单位:庆城县城乡就业服务局
监督电话:0934-3210272
庆城县城乡就业服务局
2023年10月9日
庆城县城乡就业服务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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