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2-0002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8-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对2021年就业技能培训资金支付的公示
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甘财社(2018)67号《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焊工1500元/人,爱心理发员1200元/人,美容美发师1200元/人的培训标准。决定对完成培训且验收合格的庆城县才源职业培训学校,靖远阳光职业培训学校,庆阳市大自然职业培训学校支付培训资金共计57.156万元(其中,庆城县才源职业培训学校22.5万元,靖远阳光职业培训学校13.44万元,庆阳市大自然职业培训学校21.216万元)。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庆城县城乡就业服务局
监督电话:0934-3210272
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庆城县城乡就业服务局反映;公示结束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政策文件要求,按时将培训资金予以兑付。
庆城县城乡就业服务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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